导司所担任管理人案件入选2022年浙江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1.png

2023年4月1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2年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报告暨十大典型案例》,导司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余姚世模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案入选2022年浙江法院企业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列。


2.jpg
 

本次评选是对导司所专业法律服务能力的认可和鼓励,导司所将会再接再厉,继续提高业务综合能力,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稳定。

 


- 余姚世模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案 -

关键词 >>>

立转破;保交楼;府院联动;共益债

受理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 >>>

余国英、刘东方、杨竞男

管理人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余姚世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世模)成立于2014年2月,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其开发的余姚国际模具城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模具城项目)位于浙江省余姚市,占地面积221亩,规划建筑面积20.95万平方米,项目性质为工业和商业房地产。因开发资金周转困难,模具城项目自2016年底全面停工,在停工前模具城项目已对外预售,涉及购房人140余户,涉及债权金额5.3亿元。


2020年12月9日,余姚法院立案庭立案审查发现余姚世模在该院涉诉案件较多,深陷债务困境,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在征得部分购房债权人同意下,决定对余姚世模启动诉讼程序转破产程序。2021年1月11日,余姚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启动余姚世模预重整,预重整期间表决通过预重整方案后,余姚法院于2021年11月29日裁定受理余姚世模重整,于2022年1月17日裁定批准余姚世模重整计划,终止余姚世模重整程序。

 

审理情况

一是有效衔接预重整与重整程序,预重整表决效力带入重整程序。在重整计划草案未作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投票同意的债权人和出资人对预重整计划的表决效力延续至破产重整程序,提高重整效率和成功率。


二是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确定重整方向,助力续建工作。在预重整程序启动前,余姚市政府已牵头成立余姚世模清算组;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余姚市政府和余姚法院多次召开专项会议,对重整方向和重整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和指导,最终确定分块处置的重整思路。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余姚法院协调余姚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复工证照办理、施工用电用水、纳税信用修复等方面履行政府公共职能,助力重整计划落地实施。


三是积极引导债权人自救,创新开展投资人选聘,赋予投资人“超级优先权”。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积极公开招募投资人。主要债权人也积极自救,主动引荐投资人。优先债权人分别出具承诺函向投资人让渡优先权,赋予共益债“超级优先权”,成功引入共益债资金2亿元,年利率仅为8%。


四是“共益债借款+代建管理”。为保障共益债资金安全,提高续建效率,经债权人会议决议,由具有产业背景的共益债投资人一揽子负责模具城项目工程续建、工程管理和项目销售。


五是以交付房产作为清偿方式,实现“保交楼、保民生”。由于模具城项目购房人所购房屋性质为工业厂房和商铺,非居住用房,因此本案中140余户购房人不享有商品房消费者优先权。经过引导和说服,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人全部同意优先向购房人交付房屋,重整计划直接规定以交付房屋作为购房人的清偿方式,有力地保障了民生和社会稳定。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充分尊重债权人自治,调动债权人参与重整积极性的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典型案例。债权人利益保护作为破产制度的重要目标,提高债权人参与度,尊重债权人意思自治是破产程序的基本要求。本案中,在余姚法院的指导下,债权人全方位、深度参与重整程序,法院和管理人充分尊重和依托主要债权人意思自治,在引进投资人、向投资人让渡优先权、向购房人交付房屋、参与论证项目处置思路、监督项目续建等均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决策权和监督权,真正实现了法院“搭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管理人协同债权人等有关各方共同“唱戏”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