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司研究 |三月新规
全文5413字
预计阅读时间17min
该文转自恒瓴不动产团队公众号土木律心
关于恒瓴
△周丽霞律师
△杨洪军律师
恒瓴不动产团队由浙江导司律师事务周丽霞律师创建,杨洪军律师为业务骨干。在2位负责人及4名专业律师、2名助理的努力下,团队始终坚持专业化道路,长期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先后为数十家特级、一级施工企业以及近二十家大中型知名房地产企业提供过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团队沉淀了深厚的法律功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已专业根植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土地综合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及不动产金融等领域。
(0574)87463271
13566513101
恒瓴新规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3月新规速递
绿色发展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24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3/content_6939606.htm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本方案。
本方案就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提出了目标,即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本方案提出了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提升农房绿色低碳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建造、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推广、完善建筑领域能耗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法规标准支撑、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十二项重点任务。
2.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绿色地质勘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施行日期:2024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t.zj.gov.cn/art/2024/3/19/art_1229098242_2514592.html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加快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新时代地质勘查更好地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结合《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0374—2021)、《绿色勘查指南》(T/CMAS0001-2018),就全方位全周期全过程推进浙江省绿色地质勘查工作发布了通知。
本通知要求明确绿色地质勘查内涵和范围、加强绿色地质勘查全过程管理、加强绿色地质勘查保障。绿色地质勘查是指在矿产勘查和地质调查全过程中,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坚持因地因时制宜,通过运用高效和环保的方法、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等,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并对环境扰动进行针对性修复的地质勘查工作和谐发展模式。绿色地质勘查涉及矿产资源(固体矿产、液体矿产、气体矿产)勘查、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等地质调查及勘查活动。
城市建设
1.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
发文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
施行日期:2024年3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403/20240318_777112.html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有关部署,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补短板,建立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就有关事项发布了本通知。
本通知要求以效能提升为核心,以管网补短板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建管并举、系统整治、精准施策,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城市生活污水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具体而言,需要推进设施体系建设、加强管网设施管理、完善管网运行维护机制。
2.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加快低效工业用地综合整治推动产业集聚提质提能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机关: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施行日期:2024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bl.gov.cn/art/2024/3/27/art_1229487075_1785881.html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以“2070”工业集聚区规划为纲领,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为牵引,健全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工业空间重塑和效率提升,推进工业集聚区建设,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结合北仑区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本行动方案要求以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低效空间的产出效率和发展质量为主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通过“拆除改造一批”“梳理提升一批”“环境优化一批”等方式,依法有序推进全区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切实提升工业区块整体风貌、本质安全、生态环保、产出效率等水平,努力推动资源要素集约节约,促进产业发展提质提能。
本行动方案明确了加快低效工业用地综合整治推动产业集聚提质提能工作的基本原则、实施目标、改造提升模式、实施路径、政策举措、实施步骤、保障机制。
技术规程与标准
1. 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微型钢管桩加固技术规程》的公告
发文机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4年4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jst.zj.gov.cn/art/2024/2/26/art_1228990170_355.html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建设函〔2020〕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标准,并结合实际施工经验,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分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材料,设计,施工,检验与监测。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隧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 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装配式内装修施工技术要点》的通知
发文机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4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jst.zj.gov.cn/art/2024/3/27/art_1229726449_58935279.html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按有关国家标准、国内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要点。
本要点共分为4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施工准备、3施工控制、4成品保护。
本要点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3. 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园林植物种植与养护技术规程》的公告
发文机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4年5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jst.zj.gov.cn/art/2024/3/26/art_1228990170_358.html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浙建设函2021〕14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国内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园林绿化技术规程(试行)》(DB 33/T 1009-2001)进行修订。
本规程共分为7章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种植,养护,技术资料。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规程名称;2.调整规程的章节体系;3.增加规程的内容;4.扩充和删减术语词条;5.补充和修订部分原术语的定义。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4. 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可回收预应力锚杆应用技术规程》的公告
发文机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4年5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jst.zj.gov.cn/art/2024/3/26/art_1228990170_356.html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浙建设函〔2020〕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通过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在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技术规程。
本规程共分为8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类型与构造,设计,施工,试验,质量检验与验收。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标准》的公告
发文机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施行日期:2024年5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jst.zj.gov.cn/art/2024/3/26/art_1228990170_357.html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浙建设发〔2022〕8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国内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9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土建工程;5防护设备;6通风空调系统;7给排水及供油系统;8电气系统;9信息系统。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